荆州市统计局|
序号 |
事项名称 |
事项类型 |
法律法规依据 |
实施层级 |
是否高频事项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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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 |
县 |
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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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对国家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 |
行政检查 |
【法律】《统计法》(2024年主席令第31号修改)第三十八条 【法规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》(2017年国务院令第681号)第四条 【部委规章】《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》(国家统计局令第28号)第十四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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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等行为的处罚 |
行政处罚 |
【法律】《统计法》(2024年主席令第31号修改)第四十四条 【法规】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》(2018年国务院令第702号)第三十六条 【法规】《全国农业普查条例》(2026年国务院令第833号修订)第三十九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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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 |
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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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对迟报统计资料,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、统计台账的处罚 |
行政处罚 |
【法律】《统计法》(2024年主席令第31号修改)第四十五条 【法规】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》(2018年国务院令第702号)第三十六条 【法规】《全国农业普查条例》(2026年国务院令第833号修订)第三十九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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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 |
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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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对营利性统计调查活动的处罚 |
行政处罚 |
【法规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》(2017年国务院令第681号)第四十一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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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 |
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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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高频事项指年度实施5次以上的执法事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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